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
课题研究实验基地申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实验基地的科学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课题研究和成果推广,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教育学会(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缩写为 CSE ) 成立于1979年4月12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性学术学会(民政部登记证号:3905)。“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课题系中国教育学会 “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于2011年10月20日由中国教育学会“学会[2011]135号” 文件批准立项,立项单位:文苑杂志社,立项编号为:05060434。
第三条  课题组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求,发布“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指南,提出具体的课题研究范围、重点研究领域,指导申报。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教研成果应用到语文课堂实践中,提高各课题研究实验基地的教育科研能力,以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第四条 本课题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受理课题研究实验基地的子课题申报;组织指导课题研究实验基地开展研究;组织顾问专家指导课题研究到课题申报单位讲学和调研指导;组织顾问专家对子课题成果、课题研究实验基地进行验收评估:对结题课题研究实验基地颁发结题证书、课题成果评优、组织课题成果应用和宣传推广等。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本课题面向全国各省市基层学校、教学科研机构及一线教师作为申报对象,由该单位行政负责人或教学负责人提出课题研究申报立项及设立课题研究
实验基地,每季度会集中受理一次。
第六条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课题研究的范围。
第七条 申报课题负责人(主持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能小于30岁,具备中级职称,课题研究的时间不 
少于本人20%的工作时间;
     2.申报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较全面     
的语文课堂教学经验及相应课题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
     3. 申报人应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能为课题任务的  
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4.课题研究实验基地,参与人员在3—5名教师,拥有2—3个自然班开展课题实验班教学实践。
第八条 每个单位可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申报的项目数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研究能力申报,对于具备研究实力的单位,允许申报多个子课题项目。
第九条 申报单位的已离、退休的教师,兼职教师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和课题实践。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十条 申报人必须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课题研究实验基地申报书》。课题组主要成员应在申报书上亲自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第十二条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负责对本单位的申报课题严格审查,并保证申报书陈述内容的真实性,认真遴选符合本校教学实际的子课题项目进行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包括合作单位)领导,应对支持、督导该项研究的执行。
第十三条  申报人应按规定的受理时间,将课题研究实验基地申报书、课题参与人员资质证明材料统一寄送至本课题组。申报审批材料时,均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申报书不实、资料不全均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子课题研究及课题研究实验基地原则上自筹经费,课题组将根据课题的理论和应用推广价值,择优对部分重点课题予以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 课题组负责人接到本课题组的立项通知书后,课题研究工作即可启动。
第四章 立项研究与管理
第十六条 立项评审程序分为初审、终审和公示。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即颁发子课题立项书、子课题项目主持人聘书、课题实验研究基地铜牌、课题参与人员颁发课题研究员证、课题《教研要报》及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总课题组拥有独立官方网站(www.csekt.com)可供子课题及课题研究实验基地查询,届时将课题官方网站和《课外语文》杂志上宣传展示各实验学校教改、课题研究成果和课题研究实验基地成员风采。
第十八条 总课题组将定时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课题成员的教研学术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
第十九条 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研究基地成员的学术成果除了在课题官方网站(www.csekt.com)上发表还将推荐给省级、国家级、核心教育期刊发表,如《课外语文》、《教育艺术》、《语文学刊》、《内蒙古教育》、《语文教学通讯》等。
第二十条 本课题组将不定期赠阅本课题成果推广期刊《文苑》、《课外语文》杂志。
第四章 成果鉴定与结题验收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课题组将会取消其子课题研究及课题研究实验基地。
1. 违反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者;
  2. 有剽窃行为或弄虚作假者;
  3. 与研究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者;
  4. 获准延期但到期后仍不能完成者;
  5. 借课题研究之名,谋取不当利益者。
  课题组将建立黑名单制度,被撤销的课题名单在课题官方网站予以通报除名。
第二十二条 课题结题鉴定的目的:
1、科学地总结研究成果,促进课题研究基地成员的专业成长;
2、向社会宣传研究成果,为新的研究提供基础;
3、为社会提供研究经验和理论,丰富教育理论宝库;
4、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第二十三条 课题鉴定程序:
1.本课题组官网下载《结题成果鉴定申请书》加盖课题立项单位公章、课题成果汇编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第二十四条)。
2、课题组办公室依托本课题顾问专家委员会组成鉴定组对《结题成果鉴定申请书》、课题成果汇编等相关材料予以审定并形成鉴定意见。
4、鉴定合格者颁发结题证书,优秀子课题及课题研究实验基地、优秀课题研究员颁发获奖证书。
第二十四条 课题鉴定材料(任意一项均可):
1、《结题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3份,可复印)
2、课题成果选编:结题报告;课题学术论文(有无发表均可,发表者需附发表刊物封面及文章复印件);教学课件、教案;课题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 课题组每年对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进行评选,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优秀课题成果的宣传、推广,以充分发挥其在教育决策和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作用。
  1、推广方式包括推荐报刊发表、利用课题官方网站和其他相关媒体宣传推广,报送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决策参考,召开课题成果报告会发布研究成果信息,组织多种形式的实验推广、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等。
  2、子课题成果归课题组与课题研究实验基地共同所有,本课题组有权将课题研究成果应用于学术推广和相关活动。
  3、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正式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类别等信息。
  4、将评出一批优秀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研究实验基地及课题研究员加以表彰和学术基金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本办法“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科研课题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 总课题组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总课题组通信地址:北京市100141—002信箱         邮编 100141
收 件 人: 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 总课题组
联 系 人:郭 颖 龙大为 刘宝瑞  老师   咨询电话:010-57107538          
    址:www.csekt.com                     箱:zgjyxhkt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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