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
课题研究员子课题申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员的科学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课题研究和成果推广,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教育学会(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缩写为 CSE ) 成立于1979年4月12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性学术学会(民政部登记证号:3905)。“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课题系中国教育学会 “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于2011年10月20日由中国教育学会“学会[2011]135号” 文件批准立项,立项单位:文苑杂志社,立项编号为:05060434。
第三条  课题组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求,发布“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指南,提出具体的课题研究范围、重点研究领域,指导课题研究员课题申报。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教研成果应用到语文课堂实践中,提高各课题研究员的教育科研能力和专业素质,以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第四条本课题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招收课题研究员并受理课题研究员子课题申报;组织指导开展课题研究;组织顾问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评估:课题研究员颁发结题证书、结题成果评优,组织课题成果应用和宣传推广等。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本课题面向全国各省市基层学校、教学科研机构及一线教师作为申报对象,每季度会集中受理一次。
第六条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课题研究的范围。
第七条 申报人基本条件(满足以下任意2项即可)
      1、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职55岁以下(含55岁),具备中级职称;
2、申报人语文教学工龄3年以上;
3、申报人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
      4、申报人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20%的工作时间;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八条 本课题课题研究员和课题子课题立项申报自2012年3月——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九条  申报材料包括:1、《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员
子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3、学术论文发表刊物封面及文章复印件;4、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5、一寸免冠正照两张。
以上材料统一邮寄至本课题组审批立项,审批时间3日工作日。均按国
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申报书不实、资料不全均不予受理
第十条 课题研究原则上自筹经费,课题组将根据课题的理论和应用推广价值,择优对部分重点课题予以经费支持。
  第十一条 课题研究员接到本课题组的立项通知书后,课题研究工作即可启动。
第四章 立项研究与管理
第十二条 立项评审程序分为初审、终审、公示和通知。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即颁发子课题立项书、课题研究员证、课题《教研要报》及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总课题组拥有独立官方网站(www.csekt.com)可供课题研究员查询及职称评定单位查询。课题官方网站和《课外语文》杂志将免费宣传展示各课题研究员风采和课题研究成果。
第十四条 总课题组将定时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课题成员的教研学术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
第十五条 本课题组将不定期赠阅本课题成果推广期刊《文苑》、《课外语文》杂志。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课题组将会取消其子课题研究及课题研究员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者;
  2. 有剽窃行为或弄虚作假者;
  3. 与研究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者;
  4. 获准延期但到期后仍不能完成者;
  5. 借课题研究之名,谋取不当利益者。
  课题组将建立黑名单制度,被撤销的子课题研究及课题研究员名单在课题官方网站予以通报除名。
 
第四章 成果鉴定与结题验收
第十七条 课题结题鉴定的目的:
1、科学地总结研究成果,促进各课题研究员的专业化成长;
2、向社会宣传研究成果,为新的研究提供基础;
3、为社会提供研究经验和理论,丰富教育理论宝库;
4、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第十八条 课题鉴定程序:
1、本课题组官网下载《结题成果鉴定申请书》并认真如实填写、课题成果汇编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第十九条)。
2、课题组办公室依托本课题顾问专家委员会组成鉴定组对《结题成果鉴定申请书》、课题成果汇编等相关材料予以审定并形成鉴定意见。
4、鉴定合格者颁发结题证书,优秀子课题及优秀课题研究员颁发获奖证书。
第十九条 课题鉴定材料(任意一项均可):
1、《结题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2份,可复印);
2、课题成果选编:结题报告课题学术论文(有无发表均可,发表者需附发表刊物封面及文章复印件);教学课件、教案;课题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 课题组每年对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进行评选,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优秀课题成果的宣传、推广,以充分发挥其在教育决策和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作用。
  1、课题研究成果利用课题官方网站(www.csekt.com)发表还将推荐给省级、国家级、核心教育期刊发表,如《课外语文》、《教育艺术》、《语文学刊》、《内蒙古教育》、《语文教学通讯》等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秀学术期刊。报送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决策参考,召开课题成果报告会发布研究成果信息,组织多种形式的实验推广、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等。
  2、子课题成果归课题组与课题研究员共同所有,本课题组有权将课题研究成果应用于学术推广和相关活动。
  3、课题研究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正式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类别等信息。
  4、将评出一批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和课题研究员加以表彰和学术基金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科研课题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 总课题组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总课题组通信地址:北京市100141—002信箱         邮编 100141
收 件 人: 经典美文与语文课堂读写教学研究 总课题组
联 系 人: 郭 颖 龙大为 刘宝瑞    老师       咨询电话:010-57107538          
    址:www.csekt.com                           箱:zgjyxhkt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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